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5-09-10点击量:462


 各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教学研究水平,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结合《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5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14日至918日开展期初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和方式

成立校、院(系)两级教学检查组,校级教学检查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督导、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院(系)教学检查组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任组长,学院督导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参与,负责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本次检查以院(系、中心)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院(系、中心)自查(97日-918日)

1.教学运行方面

1)教学秩序

各院(系)要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并做好记录,要严格检查任课教师到位和学生到课情况,检查课程开出率和学生课堂出勤率。

2)课堂教学

各院(系)要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是否准备好本学期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具等,以确保授课质量。检查表见附表2

3)实践教学

各院(系)要认真抓好实验、实训教学,自查课程表落实情况,有无实验实训课程标准、实训计划、教案、实训指导书等。开学有学生实习的院(系),自查实习基地落实、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具体实习工作等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2.教学保障方面

各院(系)要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注册和教材领取情况,检查师资落实和教室保障情况,检查各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各院(系)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告知学校对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

3.教研活动方面

各教学团队(教研室)在开学后一周内制定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本学期听课计划),提交院(系)领导审定。应组织新教师进行上岗前试讲。

4.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各院(系、中心)要完成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制订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5.学风建设方面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在学风建设上,院()有什么重要举措等。

三、学校抽查

(一)实践教学

时间:97日至18

学校将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各教学组团授课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课程)进行全面检查。

(二)重点抽查

时间:918

1.教学包:(1)本学期新授课以及担任实训课课程教师的教学包(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抽查要点:周学时有无私自调整现象、教学进度有没有按校历和教学进程表编写、实践性教学时数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是否按2课时一个单元编排(阶段性课程最多只能排6个学时一个单元)、教案、实践教学环节课应有授课计划实训指导书、项目任务分解书或项目实施过程记录表等);(2)上述教师外抽查10门课的授课计划和教案,统计合格率。检查标准见附件1

2.院(系、中心)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及前两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3.院(系、中心)二级督导组的学期工作计划(应有听课安排表)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按规定和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

2.各院(系、中心)要对开学以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教案、授课计划、特别是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3.各院(系、中心)要根据检查要求认真自查,并于检查后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做好检查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918日前将督导组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的电子版发送到质评办。质评办汇总各各院(系、中心)自查情况,结合学校抽查结果于9月底完成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并向全校通报检查结果。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盐城工院教师教学文件检查表》

2.《盐城工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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