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5-05-06点击量:360


 各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内涵建设,规范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教育教学检查制度,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从511日至51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基本情况

1.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理论和实践教学安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纪律的遵守,任课教师调课、停课、代课等教学调整是否规范;教案及备课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答疑安排及听课情况;学生的考勤及成绩的记载等。

3.实践教学运行情况:本学期所开实验实训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教案、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项目、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情况、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实训考核办法与标准及学生对实验实训教学的意见建议等。开学有学生实习的院(系),要自查实习基地落实、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具体实习工作等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各院(系、中心)应组织二级督导听课,及时了解情况并发现问题。

(二)教学管理情况

1.学生学习纪律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状态、作业完成情况、班级学风等。各院(系、中心)应深入课堂了解并掌握学风状况,全面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情况。

2.教学质量管理情况:各院(系、中心)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及规章制度;开展示范课、观摩课和公开课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情况;学生信息反馈意见等。

3.教研室工作情况:教研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教研活动的内容及原始记录等。

二、检查形式

采取各院(系、中心)自查与全校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各院(系、中心)自查

515日前教师自查,并填写《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附件1)交教学团队,由各教学团队集中检查核对教师自查结果,各院(系、中心)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学校质评办。

(二)召开学生座谈会

1.本学期学生座谈会的主要内容为听取学生对于以下方面的意见、建议:

①本学院(系、中心)及其他学院(系)教师的教学;

②本学院(系、中心)的教学管理;

③学校的教学管理(侧重于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方面)。

2.请各学院(系、中心)提前3天将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告知质评办(电话:88418460),以便质评办根据情况安排督导员参加。(本学期尚未开学生座谈会的院系,时间可定于5月中、下旬,由各个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3.各学院(系、中心)要将学生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汇总,整理,如实上报,不得瞒报少报,其中本院(系、中心)学生反映其它学院(系、中心)教师情况的部分单列上报。座谈会记录表样表见附件2

(三)学校抽查

515日学校质评办督导组将对各院(系、中心)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授课情况记载册等)、实践教学情况、毕业实习指导情况、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34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规范管理。各教学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做好登记,座谈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措施、有总结,所有教学检查内容都要以数据和实际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促进教风与学风的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期中教学进度检查表》

      2.《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3.《教师教学文件检查表》

4.《实践教学检查登记表》

      5.《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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